努力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监管体系意义重大
——第九届中国政府监管(监察)论坛暨浙江省第五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分论坛在杭州召开
中共中央明确要求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实现经济稳定长期发展、社会稳定和谐,为全面建设开好局、开好局”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”为加强市场监管,完善政府监管体系,提高政府治理能力,2020年11月14日,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工业监管专业委员会、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监管专业委员会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将改革城市公用事业。与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规制研究院、《中国产业经济学》杂志社、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“中国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院”、浙江财经大学监管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与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、浙江省现代政府监管研究院联合主办的“第九届中国政府监管论坛暨第五届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分论坛”在杭州锦溪别墅举行。
浙江省特聘专家、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、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院长王俊浩教授主持开幕式。
浙江财经大学校长钟小民教授致欢迎辞致辞,介绍学校和中国政府 关于监管所的基本情况,我对与会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。指出,以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,加强政府监管体系建设,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水平,是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。国家急需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。学校将在“十四五”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做强做优政府监管研究品牌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质量生活贡献力量。
浙江省社科联书记郭华伟在进入新时代,如何挖掘新冠疫情下中国政府监管的特点和优势,如何建立与双周期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现代政府监管理论体系,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。能源革命和环境革命都是现代新型政府监管亟待研究的重大问题。浙江是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自身改革走在前列的省份。近年来,浙江通过推进“最多一个运行”改革,推进数字政府转型,着力建设“全智治、立足实际、先行”的现代政府,有效推动了创新。政府管控体制、机制和方法的创新,监管效率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,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浙江案例和浙江经验。
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,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员会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国务院参事室、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、中国社会科学院、中国城市燃气协会, 中国电信科技委员会, 浙江大学, 北京师范大学,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, 北京工商大学, 天津财经大学, 东北财经大学, 江西财经大学, 山东大学、东南大学、广州大学、暨南大学、长沙理工大学、哈尔滨商业大学、浙江树人大学、浙江大学f 财经、《管理世界》杂志社、《中国工业经济》杂志、《财经》编辑部等单位的11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。与会专家学者就新冠肺炎疫情与公共卫生监管、政府监管理论与政策、竞争政策与政府监管、公用事业监管理论与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。
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中国法学会副理事长、中南大学教授姜碧新认为,民法典与政府监管高度相关,体现在民法典的批准上 为政府监督民事活动提供了可能性,赋予政府监督权力和责任,为政府监督民事活动提供了可能的空间,明确了政府监督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则监督民事活动,确定政府监督的法律效力。确立政府监督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。同时强调民法和私法是政府监管的重要领域。私法手段是政府监督的重要工具。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构成了政府监督制度。政府监管必须处理好公法权力与私法权力的关系。
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、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、中国能源研究会副主任吴寅提出,推进碳中和是全球共识,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。为实现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承诺,迫切需要加快碳中和的实际进程,提出立法保障,分解碳中和指标,建立系统的节能措施,发展可再生能源,提高碳中和水平。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等系统性对策表明,在存在外部效应的情况下,政府监管对碳中和目标的管理具有明显的干预作用。当前的重点是控制能源部门并突出政府的细粒度方面。规范监管的关键是强化政府的行政权力,具体体现在压缩能源管理职责,赋予相应权力。